来源:遇事找法网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结果写成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都是对原、被告双方身份关系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 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而且,现在法院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也会随同生效判决出具一份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和身份证明资料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