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开车时被一条横穿马路的大狗撞上,狗安然无恙地“逃逸”,他的车却被撞坏。张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后,拿着一团遗留的狗毛起诉到法院。
昨天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根据张先生的证据,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修车费近5000元。
张先生起诉称,去年10月2日,他正常行驶在密云某国道路口,与一条横穿国道的狗相撞,狗随即逃脱,而车前部多处受损,受损部位多处粘有狗毛。事发后,张先生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将车拖走,却拒付保险理赔金,张先生只好先行交付了修理费用。此后,他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修理费4965元及误工费5000元。
法庭上,为了证明自己的车确实被狗撞坏,张先生向法庭出具了车辆受损部位粘有一团狗毛的照片。但保险公司却称,不相信张先生的说法,“一般都是车把狗撞死了,哪有狗把车撞坏的?”他们坚持不认可这起事故,并认为车辆损坏部位不符。双方争议较大。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的证据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对事故不认可的辩解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