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某公证处迎来一对夫妻,老公将夫妻俩名下70多套豪宅统统归属到老婆一人名下,自己一分钱也捞不着,为的就是让老婆打消离婚的念头,同时也表表自己的忠心。
还有一对缘分走到尽头的夫妻,男方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女方拿出了一份曾经的“忠诚协议”。按照约定,如果两人离婚,男方需要给女方500万元的赔偿费。这些“协议”真的有用吗?
近日,杭州萧山法院临浦法庭调解的一起案件刷屏了。
案件中的夫妻感情一直不大好,吵吵闹闹,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此前双方弄了个“忠诚协议”。
其中,关于离婚部分内容大意如下:由于双方感情不和,为了防止发生「某些不好的事情」,林先生承诺,如他在没有出轨的前提下提出离婚,则要赔偿女方现金500万,在此前提下双方和平离婚;如果林先生既出轨又提离婚,则应当赔偿女方现金1000万,在此前提下双方和平离婚。
韩女士则承诺,今后将关心和爱护家庭,用家庭幸福巩固爱情。
而如今,男方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女方同意离婚,但是要求男方按协议赔偿她500万元。
法官说,通常我们所说的“忠诚协议”,主要是夫妻之间缔结的对家庭的承诺、离婚条件、子女抚养教育、离婚财产处理等方面进行的约定。但是真正事情闹到法院了,这些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还真不好说。
比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肯定无效,诸如那些出轨就自残等承诺当然无效;还有的约定“若一方出轨就离婚”,那么等到一方出轨了,但是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法院也不会据此约定认为两人感情破裂而判离。另外,在婚姻存续期间,也不能约定孩子归谁。
纠纷最多的还是财产的分配,等到离婚时,法官也不会直接依照“忠诚协议”里的赔偿条款来判决,而是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做出合法合理的判决。
因此,这个案件最后双方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男方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屋折价200万补偿给女方。
目前,大多数公证处明确表示,对于“忠诚协议”,用约定的形式去保障感情确保忠诚,这类公证他们是不会办理的,尽管确实经常有人前来咨询。目前公证处经手比较多的是“财产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一些律师事务所表示,确实有不少未婚将婚的,或者是已婚但是预见危机的夫妻前来咨询能不能弄个“忠诚协议”,对此,律师们也多建议做一个“财产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