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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撤销、扣留,到底有啥区别?

来源:交通警察总队  作者:钟贵律师  时间:2018-01-21  点击次数:817


我的驾照被扣了,不对是注销了,好像也不是,吊销了???

那叫什么来着..........



因为大家都是“千辛万苦”考下了个驾驶证,都格外注意,最多就是被记个分,很少碰到这些个情况。但还是有的驾驶员“摊上大事了”,有的驾驶证被扣留了,有的被吊销了,有的是撤销了,机智的你们都不一定分的清楚这些。


小编今天就讲讲驾照注销、吊销、撤销、扣留,到底有啥区别?


认真看,有用哦~



注销

                 

注销不是行政处罚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哪些情形需要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注意下自己的驾驶证是否已经超过有效期,超了多久了。






吊销

                 

吊销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哪些情形需要吊销驾驶证?


酒后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千万不要酒后驾车,驾照被吊销不说,你将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把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或超速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切勿超速驾驶,或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严禁驾驶拼装或报废车上路行驶。




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安全驾驶,预防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了交通事故,切勿肇事逃逸,否则后果很严重。






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提醒:一定要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编后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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