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不论是债主还是欠债人都有可能拿欠条和借条做文章,然后出现扯皮,赖账等情况,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7个问题。
1)有些债务纠纷官司中,债务人会说我打了借条但没收到你的钱。因此光有借条还不够,有时你还需要向法院提供资金交付证明,比如能够反应支付情况的收条或者汇款凭证。
2)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如下图,假如欠债人说借了50万,债主说是450万,到底谁是谁非真不好辨别。
3)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的不借,另外最好将借款用途清楚的写在借条上,避免欠债人以赌债等借口扯皮。
4)注意借条内容表达应清晰,避免出现歧义而扯皮
5)署名一定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司法实践中就有欠债人用同音字或绰号代替真实姓名,从法律角度而言,这样的借条会造成事实认定困难。比如,有人说借条非本人所写,而且署名与本人身份证不符,那么你要证明借条确是他所写的话可能就要申请司法鉴定,这样既浪费金钱和也耗费经历。
6)一定要妥善保管欠条,出借款未收回前,最好别把借条给欠债人。司法实践中就有欠债人意图通过毁灭债主手中的借款凭证然后理直气壮的赖账。
7)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一定不能写欠条,必须写借条。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债主20年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欠债人,而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宁外工资被拖欠要打欠条,别打借条,因为一字之差,劳资纠纷可能转变成借贷纠纷,劳动仲裁部门就不好帮你了,你需要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