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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精神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来源:网络  作者:钟贵律师  时间:2016-07-30  点击次数:1149

    1、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


  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2、最长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这是法律规定的诉权保护最长期限,超过这一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便失去诉权,不再受法律保护。(32条第1);《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45条第1);《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42);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3、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


  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32条第1);《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45条第1);《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42);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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